董建华:完善选举制度条例为「爱国者治港」提供坚实基础

香港立法会昨日(27日)以大比数三读通过《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发表声明,指该条例草案正本清源,为「爱国者治港」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为「一国两制」的行稳致远,提供了稳固的法律保障。 声明表示,欢迎立法会正式通过有关完善选举制度的条例草案,「这条法案,符合了香港市民的意愿、有利于香港市民的福祉。」 声明还说,新的选举制度,是一个新的开始,呼吁全港市民团结一致,支持新的选举制度,选出爱国爱港的治港者,让港人安居乐业,并带领香港昂首阔步融入充满机遇的国家「十四五」规划和大湾区发展。

林郑:欢迎通过完善选制条例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迎来新时代

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欢迎立法会27日通过《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她表示,这是在“一国两制”下确保“爱国者治港”具有重大标志意义的时刻。 林郑月娥表示,近年香港出现的政治乱象充分说明香港选举制度存在的漏洞,令反中乱港分子有机可乘,进入特区政治体制,严重损害香港宪制秩序、危害国家安全及阻碍施政。为堵塞漏洞,拨乱反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3月11日通过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大授权下,于3月30日通过经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她很高兴香港能够在两个月内快速地完成修改本地选举法例的工作。 林郑月娥强调,要求有管治权的人士爱国是理所当然,也是国际通例。符合爱国者要求和标准的人,不论其政治立场,均可依法参选、依法当选,服务香港特区。实际上,完善选举制度将有助立法会恢复其宪制职能,作为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之间进行理性互动的平台,以切实提升管治效能。 《条例草案》将于5月31日刊宪并生效。特区政府其后将全力以赴,筹备未来三场选举,分别是将于今年9月19日举行的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一般选举、12月19日举行的立法会换届选举,以及明年3月27日举行的行政长官选举。其中,特别选民登记安排会于今年6月1日至7月5日展开。行政长官将适时就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作出任命,并向中央政府提交报告备案。

香港公职条例今刊宪生效 香港政府:将落实相关宣誓安排

特区政府发稿指,《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条例》)今日(21日)正式刊宪生效。 新闻稿称,《条例》旨在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6年11月7日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六条中,有关公职人员宣誓的规定,落实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 《条例》清晰订明了「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的提述的涵意、引入区议员须作出宣誓的规定、明确宣誓要求、划一监誓人的安排、完善处理违反誓言的情况的机制,以及就相关情况在公共选举中加入参选限制。 「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是公职人员的基本义务和责任,《条例》进一步确保有关公职人员明确理解他们的宪制责任,并保障只有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此基本要求的人才能出任相关公职。 政府发言人表示:「《条例》对维护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进一步确立『爱国者治港』原则有重大意义,有利『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政府表示,相关政策局及部门会按《条例》的规定,落实相关的宣誓安排,包括有关区议员宣誓的事宜。 资料来源:香港政府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