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理大冲突11人暴动及管武等罪成立

2019年11月,有大批示威者「进驻」香港理工大学,并与警方发生激烈冲突。11名在理大外的示威者,今日(3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暴动等罪名成立。 2019年11月18日,理大发生连串冲突事件,大批黑暴分子于油麻地窝打老道与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聚集,向警方投掷汽油弹和杂物、用雨伞等物件堵路。警方当晚共拘捕213人,法庭分拆17宗案件处理,当中11名被告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暴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及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名成立。 11名被告依次为26岁文员李卓珩、28岁地盘工陈骏炜、26岁IVE学生刘嘉乐、33岁摄影师郑家裕、25岁兽医护士廖卓贤、27岁理大学生马宇亮、25岁酒店接待员谢澔庭、26岁仓务员容家俊、26岁运输工劳尚文、21岁学生梁楀燊、23岁无业张贺祺。同案被告「12逃犯」港大生郭子麟及21岁IVE学生林敏诺早前认罪,还押至12月31日判刑。

香港理大暴动案9被告罪成7人囚38至40个月2人判入教导所

2019年11月理大爆发冲突期间,理大外围的油尖旺亦出现多区冲突。期间有8男1女被指在佐敦拔萃女书院外参与暴动而被捕,9人于区院否认控罪经审讯后,上月被裁定全部罪成。法官林伟权押后至今天(15日)听取求情后判刑,结果其中2名被告被判入教导所,其余7名被告判监38至40个月。 9名被告依次是陈国威(20岁、学生)、陈子谦(29岁、饮食从业员)、江镜棠(27岁、机电工程师)、陈霆堃(20岁、学生)、黄适哲(22岁、学生)、梁嘉星(24岁、设计师)、曾倩仪(女、25岁、银行职员)、邓锦乐(24岁、无业)及詹隆享(27岁、兼职侍应),共被控一项暴动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龙加士居道拔萃女书院外与其他不知名人士一起参与暴动。梁及詹另各再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分别指梁管有一把剪刀及一罐打火机燃料,詹则被指管有一把六角匙及扳手。 控方证供指,当日早上理大附近地区出现多场非法集结,并演变成暴力示威活动。数百名示威者于下午1时许集结在弥敦道及加士居道,有示威者以砖块、栅栏等设置路障,并与警方发生冲突,其后演变成暴动。后一批示威者由弥敦道转入加士居道,部分示威者手持汽油弹及铁通等武器,又检起水马等作盾牌,与警方防线对峙。9名被告当时身处该批示威者中,有媒体片段拍到第4被告陈霆堃站在前线,步向警方防线,并检起水马向警方推进。曾则手时汽油弹。警方其后展开驱散行动,期间有示威者以汽油弹掷向载有警员的警方小巴,9名警员A至I遂落车追捕示威者,并在书院外或附近截停及拘捕9名被告。各被告被捕时均穿黑衣或黑外套,配备防毒面具、面罩、手套等物品;另梁及詹则被搜出涉案物品。 9名被告之中,陈国威和陈霆堃犯案时年仅18和17岁,现时则20岁。法官裁决后决定为他们索取教导所报告。结果2人的报告都对他们评价正面,法官遂接纳报告建议,判他们入教导所。至于其他被告,梁嘉星和詹隆享身负暴动及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2罪,被判监40个月。女被告曾倩仪在被捕时手持汽油弹,亦被判监40个月。余下4名被告陈子谦、江镜棠、黄适哲及邓锦乐,则被判监38个月。 法官在判刑时表示,2019年修例风波引出的暴乱事件,很多参与者都是年轻人,本案的被告亦然。他们入世未深,心怀改变社会的理念,但却用上错误的方法。法庭必须坚决打击此类罔顾法纪,危害执法人员的行为,对之予以迎头棒喝;但在阻吓之余,亦要刑罚对年轻被告造成压毁性的影响。 法官指本案的被告犯案时明显都是有备而来,但无证据显示他们有周详计划。事件中亦无人受伤,或造成严重财物损失。综合上述因素后,法官以42个月作量刑起点。因9名被告都无案底,及审讯时同意大部分案情,故可减刑4个月至38个月。其中梁和詹因另负管有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因此另加刑2个月。曾亦因持有汽油弹而加刑2个月。

涉理大附近参与暴动9人今被裁暴动等罪成立

  左起:曾倩仪、江镜棠、陈国威及陈霆堃。 前年11月理大冲突爆发期间,大批示威者前往「声援」,并在附近的佐敦道拔萃女书院外参与暴动,其中九人被捕。他们经审讯后,今日在区院全部被裁定暴动罪名成立。 九名被告依次为陈国威(学生,19岁)、陈子谦(会计文员,27岁)、江镜棠(工程师,26岁)、陈霆堃(学生,18岁)、黄适哲(学生,21岁)、梁嘉星(毛记葵涌设计师,23岁)、曾倩仪(银行职员,24岁)、邓锦乐(无业,23岁)及詹隆享(测量主任,26岁),被控于前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加士居道拔萃女书院外与其他身份不详者参与暴动。 另外,两名被告梁嘉星及詹隆享各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指梁嘉星于同日同地管有一把剪刀及一罐打火机燃料;詹隆享管有一支六角匙及一把板手。 由左上至下:黄适哲、邓锦乐、詹隆享、梁嘉星及陈子谦。 法官林伟权裁决时表示,案发时现场示威者向警方投掷砖头及燃烧弹,是破坏社会安宁的暴力行为,构成暴动。另有示威者手持燃烧弹等攻击性武器,令人相信他们很快会使用有关物品攻击目标,相当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公私财产损毁,构成迫切的破坏社会安宁的暴力,现场的非法集结成为暴动。 法官称,九名被告被捕时,穿戴头盔、护目镜、防毒面罩及手套等装备,其中被告曾倩仪被捕时持有燃烧弹,认为九人是蓄意装备自己到场参与暴动,并非刚巧路过或旁观,他们不理会警方发射催泪弹及警告选择留下,成为暴动人群的一分子,是要借人群声威,鼓励及支持破坏社会安宁的暴力行为。 法官提到,第六被告管有剪刀及打火机燃料,肯定是打算在暴动中制造燃烧弹或纵火,以及作出掘砖等暴动相关非法行为;第九被告管有六角匙及扳手,肯定是打算拆掉路边栏杆或路牌,裁定两人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

林郑参观理大科研设施冀为国家航天事业作更多贡献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23日)到访香港理工大学,参观其科研设施和了解相关研究项目,并与校方高层座谈,听取该校最新发展。 林郑月娥在理大校董会主席林大辉和校长滕锦光陪同下,参观深空探测研究中心辖下的精密机器人实验室和材料与器件中心实验室,了解理大在航天科技和先进材料方面的研发和应用。随后,林郑月娥一行转往参观材料与器件中心实验室的洁净室实验室。该洁净室实验室拥有专为开发先进器件所需的微细加工设备,支持研制的产品包括超快速无创检测新冠病毒抗体的可携式生物传感器、可广泛应用于健康监测设备、软体机械人和贴在皮肤上的电子装置、人工视觉神经形态传感器等。 林郑月娥表示,理大的科研团队有卓越的跨专业深空研究实力和参与国际太空任务实战的经验,并在国家的航天发展上作出贡献,成就令人鼓舞。此外,理大在大学教资会最近公布的「2020年研究评审工作」结果中,多个研究领域均获得高度评价;大学亦参与政府在香港科学园成立的「InnoHK创新香港研发平台」,与海外著名大学合作成立不同中心,研发人工智能和医疗相关科技。 林郑月娥续指,香港的创科能力近年得到中央充分肯定,今年3月公布的「十四五」规划明确支持香港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期望理大再接再厉,继续在研发工作精益求精,鼓励更多年轻人投身科研,配合本届政府投入的大量资源,合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并为国家航天事业作出更多贡献。 理大自2010年起参与国家太空探究项目,与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的专家携手研制出多项先进太空仪器,获应用于国家探月和火星探索任务,包括为「嫦娥五号」和「嫦娥六号」研发「表取采样执行装置」,采集月壤及封装带回地球;以及利用顶尖技术为火星探测器「天问一号」选取着陆点,并研制了用于监察探测器着陆情况的「落火状态监视相机」等。理大今年5月成立深空探测研究中心,集合地质学、遥感、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物理学等多个领域的专家,进一步深化在航天科技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