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飞龙:“总和投票率”更能反映社会认同新选制

文:田飞龙 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决议》回顾了港澳回归的历史,以及香港局势出现严峻局面后中央採取的一系列重大举措。 《决议》对港澳的论述有何重要意义? 《决议》回顾港澳事务历史和演变,证明了“一国两制”是和平统一的新思维和新方法,内含一种秉持和平善念、坚持底线原则、充分民主协商、凝聚制度共识及面向民族复兴的战略定力和制度理性;港澳和平回归及依据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的规范治理,是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成就,是执政党百年历史经验的有效凝结,更是面向港澳未来的繁荣稳定以及台湾完全回归之重大命题的宝贵先例和基础;在港澳回归与治理事务上,党的英明决策和大局掌控力,以及严格依据宪法和基本法办事的法治理性与法治精神,是最主要的制度保障因素,是需要牢牢坚持和丰富发展的基本治理规律。 《决议》客观分析了2019年以来的香港之乱和中央治港的主要制度经验,表现了中央对“一国两制”完整法理与制度原理的理解和运用,果断决断并承担作为“一国两制”基础立法者和最终责任人的宪制角色,取得了重大的制度成果,并推动香港社会“由乱转治”和“由治及兴”。 首先,中央正视“反中乱港”势力的存在及其严重危害性,坚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负责任介入,并始终支持和依靠香港特区政府与香港社会展开共同斗争;其次,坚持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以国家安全和选举安全为主要抓手,以“爱国者治港”为根本原则,以惩治和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在香港稳步重塑国家权威和国家认同,修复和巩固“一国两制”制度根基及“爱国者治港”的社会政治基础;再次,坚持法治和发展两手抓,坚持标本兼治,注意秩序恢复和经济民生促进的结合,注意鼓励和支持香港社会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在发展中寻求更好解决香港社会深层次矛盾与政治社会衝突,为香港良政善治秩序的形成提供最有效的国家保障和支撑。 《决议》对港澳治理提供哪些指导? 《决议》系统总结经验,而有关经验就是港澳未来发展的可靠基础和指南。 一是在宪法与基本法确定的特区宪制秩序内展开有效的政府管治和法治优化,继续建立健全“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发挥法治在“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中的关键角色和作用。二是用好全面管治权,尊重、支持和监督港澳特区政府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回应和解决社会正义焦点问题,促进有效和可持续的融合发展。三是爱国主义教育的结构性推进,增强港澳同胞的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这需要国家的爱国教育监督权和特区国民教育自治权有机结合,补上国家认同教育这一课。四是在国家发展的大战略包括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中高质量及深度包容港澳融入式发展。五是继续以国家法律和政治力量保护港澳免受外部势力干预,支持港澳完善自身法制体系,维护自治安全和居民合法权益。 《决议》给港澳带来的是历史性大发展的重大机遇。首先,更完备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国家对港澳的制度性保护和支持体系日益严密化,港澳自治地位和抗风险能力更趋增强,也更有繁荣稳定的基本信心。其次,更开阔的融入式发展空间和参与红利,粤港澳大湾区以“横琴方案”和“前海方案”高质量推进,触及政策红利释放、双向制度性开放及发展利益共享,深港融合还进一步得到香港“北部都会区”规划的全方位回应和支撑,有望产生迭加双赢效应。再次,更好的全球化适应与开拓,即“十四五规划”对港澳的重大战略定位和引导,以及《决议》对港澳自身发展与对国家之贡献的战略确认,可有效推动港澳获得21世纪新一轮全球化的更大发展空间和增长动能。 港澳人士应如何认识这份《决议》的重要性? 《决议》总结百年,开启新百年进程,对标2049民族复兴历史性时刻,是港澳发展的重大机遇,也存在一定的挑战。《决议》因应香港社会主要挑战,给出了较为清晰的解决思路和方法。 一是香港法治巩固与“爱国者治港”管治体系建构的问题,这需要严格落实香港国安法,依法完成新选制下的有关选举,选贤与能,开放竞争,淘汰反中乱港者和庸碌无为者,识别和排除“两面派”,确保香港管治秩序和管治队伍适应新时代香港自身改革及融入发展的需要。二是香港“人心回归”与教育更新的难题,人心不齐,再好的战略和政策都会落空,香港也会错失时机,故引导人心信任“一国两制”,推动国民教育立法和教育系统改革,是固本培元之策。三是香港面临的外部干预和制裁的难题,这需要香港与国家共同行动,维护正当合法的国际地位和有关权益,坚决反制非法长臂管辖和干预制裁。四是融入发展的具体政策执行与公务员能力改造问题,需要特区自身和国家有关方面周全谋划,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既要确保公职人员“忠诚”,又要实现其“贤能”,有效增强特区政府的执行力和服务能力。五是社会群体利益衝突与民生正义问题,需要特区政府在中央支持下修法施策,与阻挠性、掠食性的利益集团作斗争,坚决有力地回应和解决深层次矛盾和民生痛点,推动香港社会深度和解与官民互信。六是深刻理解、尊重和善于藉助党的领导推进“一国两制”全面准确实施,更好理解和运用国家宪法机制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机制,使党的领导的宪法正当性以及在“一国两制”范畴的权威性与合法性得到港澳社会更深理解与认同。 港澳人士需要充分认识到《决议》对党的历史路线、主要任务、国家哲学、治理体系以及全球化观念的完整总结和论述,将之作为新时代“一国两制”之国家精神基础加以确认、理解和运用,并藉助学习和实践《决议》有关精神和要求的契机,在港澳社会开展系统全面的爱国教育、认知和尊重党的教育以及全面理解和认同“一国两制”的教育。港澳人士还需意识到,“一国两制”在新时代必须始终置于民族复兴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宏观框架中定位和发展,与国家更紧密互动及融入,与国家共同开闢21世纪新全球化的崭新空间,在服务国家及助成国家高水平改革开放与全球化发展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身份、利益、制度、价值和意义的再定位和再定型。 作者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 本文为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媒体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