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g Bowen2021-11-22T14:29:21+08:00 以八达通领取消费券的市民要留意,政府今日(22日)公布,于8月1日最早一批透过八达通获发首期消费券的市民,如希望如期在12月16日收取尾期1,000港元消费券,其「合资格消费」累积总额须于本月30日或之前达到4,000港元。换言之,本月底前要将八达通内的所有消费券金额用完,便可最早获发余下的1,000港元。 港府表示,根据消费券的发放安排,以八达通收取消费券的市民,在首期消费券发放后的特定时间内,如其「合资格消费」达到4,000港元,尾期的1,000港元消费券便会在达标后的下一个月16日发放。特定时间是指首期消费券发放后的4至7个月。 以8月1日获发首期消费券的市民为例,其「合资格消费」如在12月30日或之前(即发券后4个月)达到4,000港元,便可于12月16日收取尾期1,000港元消费券。这批市民的「合资格消费」最迟亦须于2022年2月28日(即发券后7个月)累积达到4,000港元,才能赶及在2022年3月16日收取尾期消费券。 另一方面,于10月1日获发放第一期消费券的市民,根据发放时间表,将于12月1日获发放第二期消费券。其中选择透过支付宝香港、Tap & Go「拍住赏」或WeChat Pay HK收取消费券的市民,其第二期消费券金额为3,000港元。而选择以八达通收取消费券的市民,第二期消费券的金额为2,000港元。他们会在12月1日当天陆续收到获发放第二期消费券的手机短讯或应用程序推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