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大学生会会长苏浚锋等2人涉煽惑投白票被起诉

廉署今日(27日)落案起诉中大学生会前会长苏浚锋与另外1人,指他们涉嫌在去年立法会换届选举期间,分别在个人社交媒体专页转载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峰一个有关煽惑他人在选举中投白票的帖文,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二人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五(2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就有关煽惑他人在2021年立法会选举中投白票的网上帖文展开调查,并根据既定程序,就调查结果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廉署今日按有关法律意见,分案起诉22岁的苏浚锋及58岁的福利工作员陈星。2名被告各被控一项罪名,即在选举期间内作出借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的非法行为,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条例》)第27A(1)条。 苏浚锋被控涉嫌于2021年10月30日至12月15日期间,在2021年立法会选举中借公开活动作出非法行为,即在其个人社交媒体专页上,转载许智峰个人社交媒体专页的一则帖文,而该帖文煽惑另一人以任何方式处置其选票,致使该选票在2021年立法会选举中被视为无效;陈星被控涉嫌在2021年立法会选举中作出非法行为,于2021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期间,在其个人社交媒体专页上转载许智峰同一则帖文。 根据《条例》,由去年10月30日的立法会选举提名期起,直至去年的12月19日投票日,被界定为该选举的「选举期间」。

廉署再拘捕4人涉煽惑他人投白票及不投票

消息指,前中大学生会会长苏浚锋被廉政公署拘捕,指他涉嫌煽动他人于立法会选举投白票。苏浚锋的个人社交平台于10月底曾经转载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峰呼吁选民投白票的帖文。 (消息指,前中大学生会会长苏浚锋因涉嫌煽动他人投白票,被廉政公署拘捕) 香港廉政公署今日(15日)再采取执法行动,拘捕四名人士,指他们涉嫌触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27A条,即“在选举期间内借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廉署表示,调查仍在进行,不排除再有进一步执法行动。廉署至今就该罪行共拘捕10人。 廉署表示,今日被捕的四名人士为三男一女,年龄介乎22岁至58岁。被捕人士涉嫌在立法会选举的选举期间,于互联网转载煽惑他人在该选举中投白票及不投票的贴文。廉署于行动中检走数部手提电话及两部电脑,所有被捕人士已获准保释候查。 廉署表示,调查仍在进行,不排除再有进一步执法行动。根据既定程序,廉署完成调查后,会将调查结果交予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以决定是否作出检控。 廉署再次呼吁市民严守法规,切勿参与不法呼吁或转载相关违法内容,共同维护选举廉洁公平。廉署会继续严正执法,打击操控或破坏选举的行为,以确保选举公平公正。 廉署提到,立法会选举提名期于10月30日展开,根据《条例》,由当日起直至投票日即12月19日,被界定为是次选举的“选举期间”。 廉署早前分别拘捕6人,同样涉嫌煽动他人于立法会选举投白票。《条例》订明,“公开活动”包括向公众作出的任何形式通讯,以及向公众分发或传布任何材料。《条例》适用于一切与选举有关的行为,不论该行为是在香港境内或在其他地方作出。任何人士干犯《条例》第27A条,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三年及罚款20万元。 创立逾半世纪的中文大学学生会拒绝校方要求独立注册、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今年10月宣布解散,属下多个组织网站亦悉数关闭。

香港廉署再拘捕3人涉转载帖文煽惑他人投白票

香港廉政公署昨日(9日)拘捕3人,涉嫌触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27A条,即“在选举期间内借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据了解,3人涉转载正被警方及廉署通缉、流亡海外的前议员许智峰的文章。廉署上月亦曾采取执法行动,拘捕另外3名人士涉嫌干犯该罪行。 3名今日被廉署拘捕的人士为2男1女,年龄介乎22岁至57岁,他们涉嫌在2021年立法会换届选举(立法会选举)的选举期间违反《条例》第27A条,于互联网转载煽惑市民在立法会选举中投白票的贴文。廉署于行动中检走数部手提电话,所有被捕人士已获准保释候查。 调查仍在进行,廉署不排除再有进一步执法行动。根据既定程序,廉署完成调查后,会将调查结果交予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以决定是否作出检控。 立法会选举提名期于10月30日展开,根据《条例》,由当日起直至投票日(即12月19日)被界定为是次选举的“选举期间”。《条例》订明“公开活动”包括向公众作出的任何形式通讯,以及向公众分发或传布任何材料。《条例》适用于一切与选举有关的行为,不论该行为是在香港境内或在其他地方作出。任何人士干犯《条例》第27A条,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3年及罚款20万港元。 廉署呼吁市民严守法规,切勿参与不法呼吁或转载相关违法内容,共同维护选举廉洁公平。廉署会继续严正执法,打击操控或破坏选举的行为,以确保选举公平公正。

廉署:收9宗煽动不投票或投白票投诉

立法会选举将于本月19日举行,经修订后的《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新增两条罪行,包括禁止呼吁不投票或投无效票及故意妨碍阻止他人投票。廉政专员白韫六今日在电台节目指,至今收到9宗涉及呼吁投白票或无效票的举报,当中有部份人透过社交平台发帖文或转载发布有关讯息;有2宗个案的涉案人不在港,廉署会向法庭申请拘捕令。 另外,白韫六又澄清,相关新增的罪行只规管公开煽动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如果(选民)因为自己自由意志,或者种种原因,填票时变成废票冇刑责。”但他提醒市民,切勿阻碍他人投票或煽动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若万一收到疑似煽动不投票或投白票的讯息亦切勿转载。 廉政专员白韫六今日(4日)在电台节目上表示,今次选举是完善选举制度后,最大规模的一场选举,廉署自6月起展开宣传教育工作。他又指,今次共有153位候选人,不少亦是首次参选,过去没有选举经验,廉署期望透过教育,包括印刷小册子,提醒候选人注意容易出问题的地方,例如处理选举经费等。 廉署至今收到9宗涉及呼吁投白票或无效票的举报 经修订后的《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新增两条罪行,包括禁止呼吁不投票或投无效票及故意妨碍阻止他人投票。白韫六指,廉署至今收到9宗涉及呼吁投白票或无效票的举报,当中有部份人透过社交平台发帖文或转载发布有关讯息。另外,有2宗个案的涉案人不在港,廉署会向法庭申请拘捕令。他强调,即使涉案人不在港,申请拘捕令后相关人士一旦返港,便会立即采取行动,“任何人做一啲嘢,可能属于不法手段控制或破坏选举必须执法。” 白韫六:若选民以自由意志投票即使废票亦无刑责 白韫六又澄清,相关新增的罪行只规管公开煽动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如果(选民)因为自己自由意志,或者种种原因,填票时变成废票冇刑责。”他又提醒市民,切勿阻碍他人投票或煽动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做选民应该做慨嘢,按心仪当选人去选票站投票便可以”,万一收到疑似煽动的讯息亦切勿转载。 廉署会派人到口岸票站监察投票及点票过程 政府日前公布,将在莲塘、罗湖、福田口岸设票站,让身在内地的香港选民投票,票站只让候选人和代理人监票,不设公众包括传媒观察点票。白韫六指出,3个票站位处于香港境内,与市区的票站无异,廉署同样会派人到投票站监察投票以至点票的过程。他又强调,选举条例于境外或境内亦同样有效,“如果有啲选举过程有情况出现,违反选举条例,就算系香港以外慨地方发生都可以跟进”,市民若发现类似情况可向署方举报。 今次投票日,廉署首次全体总动员,派出约800名前线人员应付突发情况。白韫六指,大部分廉署人员都会到各个投票站视察投票及点票程序,以及处理市民的查询和投诉,有需要时亦会执法,同时加派人手到7个分区办事署,处理热线投诉。廉署亦会在线上监察各个网站及论坛区的内容,以确保今次选举可在公平及廉洁中顺利举行。 白韫六指民研是否违反不可一概以论 白韫六在节目后接受记者提问,针对口岸票站补充指,本港与内地及海外执法机构一直有很好的合作,在内地有个案协查机制,30多年行之有效,“所以唔洗担心,如果我哋需要调查犯法行为时,可以通过内地相关机构协助我哋。” 香港民意研究所早前调查港人在立法会选举的投票意向,选项包括投白票或不投票,有指问题是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白韫六被问到相关民调是否有违反,他回应指,会否违法须考虑个别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包括考虑民调后如何处理有关数据、发表结果时的形式及发表内容的手法等,再作整体考虑,未来廉署会继续留意及研究。

李家超:呼吁杯葛选举属违法当局会跟进

下月举行的立法会选举接获共154份提名。身兼资格审查委员会主席的政务司司长李家超今日(19日)表示,153人通过审查成为正式候选人,医疗卫生界刘子进因受聘政府部门,被取消参选资格。医卫界其余五名参选人,包括陈永光、庞爱兰、林哲玄、何崇汉、陈子中。 李家超又呼吁选民踊跃投票,重申宣传杯葛今次选举,呼吁他人不去投票或投白票,这些行为都违反《选举条例》,当局会跟进。 李家超续说,市民可以有不同想法,但他认为完善后的选举制度,具广泛代表性及体现均衡参与,能选出真正为香港解决问题、做建设而非破坏的立法会议员。他相信,目前制度能确保为香港带来更美好、共同解决问题的议会。 李家超又说,资格审查是建基于参选人过往的行为及言论,以及当时适用的法例,强调不论参选人的背景,所有个案都以同一标准审视,确保爱国者治港原则,避免再发生往日的议会乱象。 此外,选管会今晚为候选人举行 简介会由选管会主席冯骅法官主持,主要向候选人讲解选举活动指引的内容及在进行竞选活动时应注意的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