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无牌营办日间医疗中心罚则月底生效最高罚款10万囚三年

《私营医疗机构条例》(下称《条例》)为有注册医生和注册牙医执业的私营医疗机构处所提供新的规管制度。卫生署今日(28日)表示,《条例》中无牌营办日间医疗中心的罚则条文将于6月30日生效。 发言人表示,政府正根据私营医疗机构类型的风险分阶段实施《条例》。所有医院牌照及无牌营办医院的罚则条文已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日间医疗中心牌照已于2020年1月开始接受申请,有关牌照亦已于2021年1月1日起陆续生效。 截至6月24日,全港共有244间持牌日间医疗中心,包括148间持有正式牌照及96间持有暂准牌照。6月30日或之后任何人士如无牌营办日间医疗中心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处第六级罚款(100000元)及监禁3年。 卫生署已设立私营医疗机构登记册,载列持有有效日间医疗中心牌照的私营医疗机构资料,供市民查阅。  

3人理大暴动罪成最高判囚5年8月 官指需棒喝集体暴力行为

前年11月中,警方围堵理工大学,大批暴徒在校园外围与警方爆发冲突,多人被捕被控暴动。法官王诗丽经审讯后裁定25岁厨师、28岁运输工人及25岁侍应暴动罪成;35岁补习老师和厨师另因身藏索带,同被裁定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王官今(25日)早在区域法院指涉案暴动十分严重,现场多人投掷汽油弹砖头等,视现场为战场,故判刑需迎头棒喝,阻吓集体暴力行为,判处厨师监禁5年2个月、运输工人判囚5年、侍应判囚5年8个月,补习老师则判囚8个月。 5名被告依次为25岁厨师郭俊明、32岁无业罗炜栋、35岁补习老师姚俊晖、28岁运输工人丁培基、25岁侍应蔡润庭,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佐敦加士居道与佐敦道之间的弥敦道一带,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暴动;另外,郭俊明、姚俊晖分别被控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 王官判刑指暴动罪行十分严重,形容香港为法治社会、和平安定社区,不容许案中集体暴力行为,判刑须大力阻吓,迎头棒喝,防止案件重演,否则社会需付上惨痛代价。王官详列涉案人士行为,指出有数以百计人士在场聚集,投掷汽油弹、砖头等杂物,用竹枝、雨伞组成路障,有人纵火,路面多处起火。王官又引述警员供词,指现场非常混乱危险,警员需面对猛烈攻势,又有警员受袭,而现场亦检获19支汽油弹、打火机及弓箭。

支联会集会被禁 香港保安局:仍参与或鼓动者必被执法

香港警方就支联会计划举行的「六四」集会发出反对通知书,而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亦驳回支联会的上诉。香港保安局指此集会及游行即属未经批准集结,任何人不得参与,或作宣传或公布,否则会触犯法例。 根据《公安条例》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属犯法,最高可判处监禁五年,宣传或公布未经批准集结最高可判处监禁12个月。此外,参与有关活动亦可能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即「限聚令」)订明的进行受禁群组聚集的相关罪行。 保安局提到法庭最近就两宗未经批准集结案(二○一九年八月十八日及八月三十一日的公众集会及游行)的裁决显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不论涉及暴力与否,均属犯法。涉案人等最终被判处不同的监禁刑期。 保安局提醒市民,不可参与、宣传或公布任何未经批准集结。如有任何人尝试挑战法律,包括「限聚令」、《公安条例》、香港国安法等,警方会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