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航运利得税减半 林世雄:有助提升香港海运中心地位
有关航运税务宽减的修订条例昨日刊宪,合资格航运业商业主导人可获利得税半税优惠(即税率为8.25%)。运输及物流局局长林世雄今日(23日)表示,相关的税务宽减适用于相关航运业商业主导人在今年4月1日或之后收取或获累算的款项。他相信,新措施的推出能为从业者提供在港营运的经济诱因,亦能带动其他海运服务需求,壮大本港的船务业务和海运业群,提升香港作为国际海运中心的地位。 林世雄在网志中说,现时全球货运量超过八成循水路运输,对水运的需求会继续带动对高增值海运服务的需求。当局计划联同香港海运港口局成员与投资推广署,透过与业界进行推广及简介,宣传新优惠税制。 全文如下: 现时全球货运量超过八成循水路运输,对水运的需求相信会继续带动对高增值海运服务的需求。随着全球经济重心东移,亚洲拥有全球超过一半的商船数目,预期海运服务需求会在亚洲急速增长。 为巩固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我们一直锐意推动香港的海运服务业向高增值方向发展。今年,我们已进一步向船舶代理商、船舶管理商和船舶经纪商,提供利得税半税优惠(即税率为8.25%)。 船舶代理、船舶管理和船舶经纪业务是支持国际航运活动的重要海运业务服务。船舶代理商通常代表船舶拥有人、租用人或船舶出租商,在港口协助提高船舶停泊效率的各单位,如处理港口货运事宜、向有关当局申请船舶清关,以及提供港口和船舶进出港服务。船舶管理商的服务通常涉及船舶的技术、船员和商业方面的管理,以及其保险安排,让船舶可适当及安全地营运和航行。船舶经纪商会则按不同船舶使用者,如船舶拥有人、租用人、出租商、准船舶买家或承租人的利益,协助他们达成船舶业务交易。 《2022年税务(修订)(与航运有关的某些活动的税务宽减)条例》已于昨日刊宪,相关的税务宽减适用于这些航运业商业主导人在二○二二年四月一日或之后收取或获累算的款项。新推出措施相信能为他们提供在港营运的经济诱因,亦能带动其他海运服务需求,有利壮大本港的船务业务和海运业群,提升香港作为国际海运中心的地位。 新措施详情可参阅︰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207/22/P2022072100405.htm?fontSize=1 我们计划联同香港海运港口局成员、投资推广署,透过与业界进行推广及简介,宣传我们的新优惠税制。我们亦会善用香港海运港口局海外及内地访问和参展的机会,以及在各项区域和国际海事活动和会议,向相关的海事机构和航运公司推广新的税务优惠措施。 另外,由香港海运港口局主办的第六届「香港海运週」将于2022年11月20至26日以线上线下混合模式举行,推广香港作为经营海运业务的首选地。 其实,我们过去亦推出了一系列的税务措施吸引高增值海运业机构来港落户,包括在2020年先后通过为船舶出租商、船舶租赁管理商的合资格船舶租赁业务,以及海事保险业务,分别提供税务宽免及优惠。如果想知道更多详情,可以浏览以下网页: 船舶租赁业务 海事保险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支持香港巩固国际航运中心的地位。香港一直是联通国内及国际双循环的桥樑,我们会致力发展香港的高增值海运服务,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同时服务全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