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两青年涉企图纵火及刑毁等7罪押下月再讯

2020年有反中乱港组织向警方申请「七一游行」,警方发出反对通知书。但仍有市民上街参与非法集结,期间2名18岁青年涉于北角企图以火损坏属于港铁的财产,早前被正式落案起诉,控以企图纵火、刑事损坏等含交替控罪共7罪。案件今日(6日)于东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二人暂时毋须答辩,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见及申请转介至区域法院文件,将于2月17日再应讯。其中一人因另案还柙中,另外一人则获准以1000元保释,并须交出旅游证件、不得离港、每小时向警署报到一次等。 还柙中的被告张世康及获准保释的黎俊熙,同被控2项企图刑事损坏罪及1项刑事损坏罪,指他们于2020年7月1日,在北角英皇道港铁天后站B出口外企图损坏属于香港铁路公司的闭路电视及电子显示屏;及损坏属于该公司的4支荧光灯管。二人分别另被控一项企图纵火罪,指他们于同日在英皇道14号外企图用火损坏2个纸箱。交替控罪为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指他们于上述地点保管一个打火机,以损坏上述两个纸箱。

香港6青年涉纵火藏汽油弹案 17岁男生认罪还押至12.17判刑

6名青年涉嫌在去年2月一同租用酒店客房制作汽油弹,其中5人更涉嫌在油麻地一带纵火。其中一名17岁学生今天(3日)承认一项纵火罪及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区域法院暂委法官许肇强听取求情后,将案件押后至12月17日判刑,待索取更生中心、劳教中心及教导所报告,期间被告需要还押。 同案另涉5名被告,其中2人表示拟认罪,将分别在明年5月30日及6月27日正式答辩;余下不认罪被告则排期至明年6月27日受审。 17岁被告刘智曦,案发时只有16岁,就读中三。他今天在西九龙法院承认两项控罪,指他于2020年2月4日,在弥敦道与甘肃街交街的一段车路纵火;以及在2020年2月3日至5日,在油麻地弥敦道一间酒店的房间内保管9个汽油弹、2罐汽油、1包糖、4条毛巾、1个漏斗、2罐卡式石油气、4罐喷漆等等。至于另一项涉嫌在西九龙交通行动基地纵火的控罪则获法庭存档不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