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选举提名期今开始 候选人获准举行与选举相关聚集

香港第六届行政长官选举将于5月8日举行,提名期由今日(3日)开始,至4月16日结束。选举事务处早前表示,由于4月15、16日为公众假期,提交提名表格期限为4月14日下午5时。候选人须在提名期内亲自到中环爱丁堡广场三号展城馆,把填妥的提名表格送交选举主任。提名表格可于展城馆地下索取,或于互联网下载。 任何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没有外国居留权、年满40岁,并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不少于20年,均符合资格获提名为候选人。每名候选人的提名须由不少于188名选举委员会委员作出,其中须包括选举委员会五个界别,每个界别不少于15名选举委员。选管会已委任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杨家雄为是次选举的选举主任。 香港特区政府昨日表示,考虑到行政长官选举的特殊性,政务司司长已行使有关权力,允许「行政长官候选人」在今日至5月8日期间,豁免2人「限聚令」及禁2户以上跨家庭聚会规定。 获准的群组聚集及/或多户聚集包括: 由4月3日起至4月23日(或候选人资审会就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的资格作出裁定当日,视乎何者较早而定),「行政长官候选人」获准举行与选委会委员之间与选举相关的聚集。若某聚集最终并没有任何选委会委员出席,则不属获准许的聚集; 在4月23日(或资审会就候选人的资格作出裁定当日,视乎何者较早而定)至5月8日期间,「行政长官候选人」获准许举行与公众之间与选举相关的聚集。 有关准许只适用于在受《第599G章》规限的公众地方内进行的室内聚集,而不适用于户外的群组聚集。参与人士在入场前必须量度体温、在活动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不可提供食物或饮品。 香港特区表示,行政长官选举为选出香港特别行政区首长的选举,情况的特殊性毋庸置疑。豁免行政长官候选人与选委会委员的聚集,可确保委员在作出提名及投票时,对候选人有充分的认知,以作出符合社会整体利益的决定。 香港特区提到,考虑到行政长官的重要宪制地位,而是次选举为完善选举制度后的首场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需要进行竞选活动,向香港社会宣传其政纲和理念。整个竞选过程体现新制度具有广泛代表性,并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实际情况和社会整体利益。让选委及广大市民充分了解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施政方针,亦可令政府日后施政更为顺畅。因此,作出有关豁免符合公众利益,亦有必要性。

圣诞尖沙咀实施人群管制 康文署等部门加强管控 严查圣诞假期违限聚令人士

圣诞将至,康文署今日(23日)表示,康文署将与其他政府部门于圣诞节期间(24至26日)在文化中心露天广场、梳士巴利花园、尖沙咀海滨花园、星光大道等地点,派员加强巡逻,并会对违反限聚令及口罩令人士执法。 康文署发言人表示,该署将加派人员在相关地点巡逻,呼吁在场人士遵守有关禁止于公众地方进行多于法例指定人数的群组聚集及佩戴口罩的规例。如发现违规情况,会采取执法行动。 该署亦将连同相关部门的执法队伍,于尖沙咀一带辖下场地包括香港文化中心露天广场、梳士巴利花园、尖沙咀海滨花园、星光大道、中间道儿童游乐场、尖沙咀东海滨平台花园,以及市政局百周年纪念花园,加强巡逻,对乱抛垃圾、非法摆卖及蓄意破坏公共秩序等行为采取执法行动,违例者可被检控。 在节日期间,香港文化中心的广播系统将定时以粤语、普通话及英语播放有关人群管理、限制群组聚集和佩戴口罩的信息,亦会呼吁市民不要乱抛垃圾。香港文化中心露天广场、梳士巴利花园、星光大道及尖沙咀海滨花园一带会因应实际情况实施人群管制措施,请市民留意广播及遵守在场工作人员指示,注意安全。

警观塘工厦捣破违规派 对房间7人收告票

再有派对房间被揭违规经营。昨晚(1日)9时许,警方观塘警区杂项调查队在区内展开代号「勇爵」的反罪恶行动,突击搜查多间派对房间。行动中,警员在伟业街146号工厦一派对房间,发现6男1女(20至21岁),涉嫌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警员遂向他们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 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期间疫情反覆无常,近月更有变种病毒袭港,幸本港疫情近日有所缓和。当中有场所负责人无视禁令,造成其中一大防疫漏洞。警方近期多次采取执法行动逐一捣破,惟有关情况不断发生,冚之不尽。 此外,《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订明,禁止于公众地方进行多于4人的群组聚集。警方呼吁大家顾己及人,严格遵守相关法例,以协助控制疫情及减低病毒在社区传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