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职工会登记修订 孙玉菡:政府有责任监督指导社会团体

政府昨日(16日)刊宪修订职工会登记要求,由下周一(9月19日)开始,登记职工会须签署声明,确认职工会的所有目的及宗旨均为合法,并不会进行或从事任何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不利于国家安全,及违反香港法例的行为或活动。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今日(17日)表示,在香港国安法下,政府部门就国家安全事宜对社会组织团体有监督、指导、宣传等责任,所以在这大方向下,政府检视了「职工会登记申请书」是否有地方可以更清晰说明,可让大家更明白这方面的需要。今次修订其中一点是写得更清楚,告诉大家职工会登记申请的所有发起人要申明须符合法例,包括不可危害国家安全。 他指出,职工会发起人须提交过去约半年内的受雇纪录;如安排代理人协助处理申请,代理人须呈交(由最少两名)发起人签署的授权书证明其为代理人。如果该职工会在今年9月19日当日尚未完成登记手续,也须填这张表,因为尚未完成;以后递交的新申请当然用新的表格。旧申请若已完成登记,则不牵涉新申请。

香港特区政府刊宪修订职工会登记须声明不会进行危害国安活动

政府今日(16日)刊宪修订职工会登记要求,由下周一(9月19日)开始,登记职工会须签署声明,确认职工会的所有目的及宗旨均为合法,并不会进行或从事任何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不利于国家安全,及违反香港法例的行为或活动。 根据《职工会条例》(香港法例第332章)第6(1)条,即使职工会登记局局长登记任何职工会并以订明的表格发出证明书,如该职工会有任何目的是非法的,其登记即属无效。 职工会登记局局长亦可按《职工会条例》第10(1)(b)条命令取消正被用作非法用途或与其宗旨或规则抵触的用途,或曾在其登记后的任何时间被用作该等用途的职工会登记。

涉发布煽动性「羊村」绘本言语治疗师总工会5人受审

已被撤销登记的“香港言语治疗师总工会”5名前骨干,去年7月被警方国安处拘捕指他们涉嫌发布一系列煽仇撑暴的儿童绘本,被控「串谋刊印、发布、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罪。案件今日(5日)于区域法院开审,5名被告否认控罪。控方开案陈词指,涉案绘本的累积效应是影响读者不做中国人,不持国家观念,实际上向读者灌输分离主义、民族主义及背叛国家,导致丧失国家认同感,损害中国主权及领士完整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长远稳定。 5名被告依次为前“香港言语治疗师总工会”主席黎雯龄(25岁)、外务副主席杨逸意(27岁)、秘书伍巧怡(28岁)、司库陈源森(25岁)及委员方梓皓(26岁)。他们同被控于2020年6月4日至2021年7月22日(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一同串谋黄凯晴及其他人刊印、发布、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包括3本名为以羊为漫画形象的儿童绘本,意图引起憎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对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视,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控方开案陈词指,香港言语治疗师总工会于2019年11月登记为职工会,并透过会员大会选出第一届理事会,5名被告分别为主席、副主席、秘书、司库和委员,其政纲声明妄称“理事会定必与无声无权者同行,捍卫民主人权自由等普世价值”云云。此外,工会亦把「捍卫公义、团结业界、促进沟通、争取权益」四大宗旨刊于网页。以上可见,工会的成立有其目的,并非一时兴起。 控方续指,被告在各绘本中抹黑内地,宣扬对立及仇视情绪。《羊村守卫者》的封面是一群羊在羊村外手牵手,阻止狼群入侵,显示各被告公然漠视“一国两制”。此外,《羊村守卫者》除煽动反中情绪,亦意指《逃犯条例》修例令香港居民反抗,呼吁港人“武装起来”。至于《羊村十二勇士》则讲述“12逃犯”的故事,严重贬低对该12人的合理逮捕和检控。

劳工处:修例禁违国安法者任工会职员 争取明年提交立会

劳工处处长孙玉菡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工会应该捍卫劳工权益,不能打着职工会名义,做明显不属工会的事,否则职工会登记局有权取消注册。 根据《职工会条例》,工会经费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任何政治目的;工会如果被用作与宗旨或规则抵触的用途,职工会登记局局长有权取消登记。言语治疗师总工会登记早前亦因而被撤销。 对不得用于政治目的的定义,例如若以工会名义悼念南京大屠杀,会否违反规例?孙玉菡表示,应该以常理对待,如果关于爱国情怀,对于涉及民族重要性,按常理也会关注,「职工会做的事必须要做职工会的工作,但一些常理会做的事,那就按常理去做,不用担心的。」 另外在《职工会条例》下,任何人被定罪干犯附表一列明罪行,包括欺诈、身为三合会会员等,五年内不得任工会职员。孙玉菡表示,为履行香港国安法规定,特区政府监督管理「社会组织」的责任,会在附表一加入国安罪行,目标在明年内将修例草案交上立法会审议;暂时未决定是否只限国安法四项罪名,抑或会涵盖到所有由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的案件。 对于日后修例后,涉国安法被定罪的人停任工会成员年期,会否因应罪行严重程度,而随之增加?孙玉菡表示,没有打算修改第17条列明的五年期限,大框架不变,纯粹是现时有了国安法,理所当然地要就附表一作出修订。 他又表示,正检视条例其他部分,是否需要修改,要同律政司再商讨。

劳工处:职工盟按《社团条例》注册非根据职工会登记

积极煽惑参与反中乱港活动的职工盟已启动解散程序,尚待召开会员大会正式通过解散决议。职工盟称,周日(19日)召开记者会交代去向。劳工处昨日(17日)表示,职工盟是根据《社团条例》注册,并非根据《职工会条例》登记的职工会或职工会联会。 雇员再培训局表示,职工盟是其中一间委任培训机构,现时开办约30项课程,局方今天下午接获通知后,已启动应变程序,正与该中心及其他培训机构商讨及协调,安排善后工作,尽量减低对学员的影响,稍后公布详细安排。 职工盟其中的属会表示,至今没有收到职工盟的解散通知,又称即使解散,相信对独立注册的属会整体运作影响不大。 职工盟主席黄迺元今日回应查询时指,周日会召开记者会交代。据了解,职工盟总干事蒙兆达、副主席翁爱明及徐考澧已「跳船」辞职,而目前职工盟的核心成员、秘书长李卓人等因犯罪被判囚,身陷囹圄。

罗致光:过去3年7个职工会自行解散倘违法会跟进

反对修订《逃犯条例》风波期间,不少界别筹组新工会,部分被指推动发起反政府活动及制造社会分化,有关活动有可能违反法例或其会章规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今(25日)表示,过去3年间,每年新登记的职工会由13间大增至495间,同期共7间职工会自行解散,强调职工会若在解散前曾进行违反会章或法例的活动,登记局及执法部门会作跟进。 罗致光回覆议员书面质询时,指2018年至2020年间,新登记的职工会按年分别有13间、25间及495间;截至今年年底,共有1,504间已登记的职工会。而同期合共有7间获登记局登记的职工会自行解散。 被问到如何监察职工会是否为合法目的成立,以及进行的活动是否符合会章的规定。罗致光指,登记局采取一系统措施,包括探访职工会、审理并登记职工会更改会章、审查职工会的周年帐目表以及为职工会理会和职员举办课程等,确保取职工会遵从《职工会条例》及会章的规定。局方强调,若接获涉违反《职工会条例》的投诉,登记局将会严肃处理。 罗致光指,如职工会在解散前曾进行违反会章或法例活动,登记局及执法部门会作出跟进,具体情况视个别个案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