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致光:过去3年7个职工会自行解散倘违法会跟进

反对修订《逃犯条例》风波期间,不少界别筹组新工会,部分被指推动发起反政府活动及制造社会分化,有关活动有可能违反法例或其会章规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今(25日)表示,过去3年间,每年新登记的职工会由13间大增至495间,同期共7间职工会自行解散,强调职工会若在解散前曾进行违反会章或法例的活动,登记局及执法部门会作跟进。 罗致光回覆议员书面质询时,指2018年至2020年间,新登记的职工会按年分别有13间、25间及495间;截至今年年底,共有1,504间已登记的职工会。而同期合共有7间获登记局登记的职工会自行解散。 被问到如何监察职工会是否为合法目的成立,以及进行的活动是否符合会章的规定。罗致光指,登记局采取一系统措施,包括探访职工会、审理并登记职工会更改会章、审查职工会的周年帐目表以及为职工会理会和职员举办课程等,确保取职工会遵从《职工会条例》及会章的规定。局方强调,若接获涉违反《职工会条例》的投诉,登记局将会严肃处理。 罗致光指,如职工会在解散前曾进行违反会章或法例活动,登记局及执法部门会作出跟进,具体情况视个别个案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