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非法「初选」案不设陪审团 香港律政司:无减损被告合法权益

非法「初选」案47人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有消息指,律政司日前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6条向被告发信,表示本案具「涉外因素」,案件毋须由陪审团审理,将由3名法官审理。 就传媒查询有关一宗国安法案件的事宜,律政司发言人今日(17日)表示,香港刑事审讯制度的最根本原则其中就是要确保公平审讯,维持司法公正。律政司司长会按香港国安法相关法律和每宗案件的个别情况,考虑是否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6条发出证书,指示相关诉讼毋须在有陪审团的情况下进行审理;而有关条文订明由3名法官组成审判庭的安排,目的正是要确保公平审讯,秉行司法公义,绝无减损被告人的任何合法权益。 发言人强调,律政司不会评论正在进行司法程序的个别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