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英:暂未知何时选财委会主席 自己或难兼任

保险界立法会议员陈健波早前获委任为新一届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后,决定辞去立法会财委会主席一职。立法会财委会副主席陈振英今日(13日)表示,未知何时会选举财委会新主席。 被问到会否参选,陈振英指,自己本身已是政府帐目委员会主席,两个委员会工作量都不少,相信难以兼任两个委员会主席,亦会考虑其他委员的意愿。 陈健波曾在6月22日向传媒发声明,指尽管立法会有机制确保财委会主席不会构成利益冲突,但考虑社会观感,行会工作繁重,以及期望培养新人等因素,已通知秘书处,决定辞去财委会主席职务。不过,其辞职尚未正式生效,上周五(8日)举行的财委会会议依旧由陈健波主持。

陈振英:经本地立法实施《反外国制裁法》有助澄清误解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日前提到,支持将《反外国制裁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并认为透过本地立法在港实施会较为稳妥。金融界立法会议员陈振英今日(12日)在电台节目表示,内地的《反外国制裁法》是框架性条文,相信香港的金融机构、外资公司等,最担心相关法例若在港实施时存在不确定性,认为经本地立法程序有助澄清误解,在咨询期间亦可让不同企业表达意见,将不明朗因素减至最少。 陈振英表示,本地立法可让不同持分者充分讨论,形容机构不用做「盲头乌蝇」,可有依据做生意。他又相信,银行业最简单的自保方法,是减少与政治敏感人物往来,令他们使用银行服务时受到限制。陈振英指,普通市民不会受影响,但强调银行业现时仍持观望态度。 另外,自由党党魁钟国斌在同一节目表示,若在港落实《反外国制裁法》,相信外国在考虑制裁中国内地及香港时,会更深思熟虑,因为相关制裁可能会造成骨牌效应,同时影响外国在港企业的利益。他形容外国有武器,香港没有相关武器就会「蚀底」,所以要落实《反外国制裁法》,令外国不会轻举妄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