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更新旅游警示 香港保安局对失实陈述强烈不满

《2021年入境(修订)条例》(修订条例)8月1日生效,加拿大政府随后更新对香港的旅游警示,指出修订条例的条文不清晰,并会令个别人士可能被限制离境。香港保安局昨日(5日)回应时强调,香港居民的旅行和出入境自由受基本法保障,对于加拿大政府漠视特区政府过去就「预先通报旅客资料」系统的详细解说,故意曲解条文的目的和背景,作出失实和误导性的叙述,呼吁加拿大政府修正立场。 保安局发言人表示,条文旨在履行香港特区在《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下落实「预先通报旅客资料」系统的国际责任,航空公司须在航机起飞赴港前,向入境处提供所有乘客及机组人员的资料。发言人指,系统已于加拿大、欧盟、美国及澳洲等超过90个国家推行,并只适用于入境的航班,政府现正研究香港系统的整体运作安排,然后制订有关附属法例,适时咨询立法会,强调系统会在立法会通过附属法例,以及批准拨款建立系统后才正式落实,不会在现阶段生效。

支联会集会被禁 香港保安局:仍参与或鼓动者必被执法

香港警方就支联会计划举行的「六四」集会发出反对通知书,而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亦驳回支联会的上诉。香港保安局指此集会及游行即属未经批准集结,任何人不得参与,或作宣传或公布,否则会触犯法例。 根据《公安条例》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属犯法,最高可判处监禁五年,宣传或公布未经批准集结最高可判处监禁12个月。此外,参与有关活动亦可能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即「限聚令」)订明的进行受禁群组聚集的相关罪行。 保安局提到法庭最近就两宗未经批准集结案(二○一九年八月十八日及八月三十一日的公众集会及游行)的裁决显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不论涉及暴力与否,均属犯法。涉案人等最终被判处不同的监禁刑期。 保安局提醒市民,不可参与、宣传或公布任何未经批准集结。如有任何人尝试挑战法律,包括「限聚令」、《公安条例》、香港国安法等,警方会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