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美国队长」煽动分裂罪成判囚5年9个月

绰号「第二代美国队长」的示威常客马俊文,多次在街头及媒体访问时公开宣扬涉及分裂国家的口号,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他否认一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经审讯后上月于区院被裁定罪成,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广池,今天(11日)将他判监5年9个月。辩方今早求情指,被告并没有任可暴力冲击行为,他大多只独自呼叫口号,没有实在的意义及组织,认为案件的严重性未达条例所指「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刑期的情况。 30岁被告马俊文,被控于2020年8月15日至11月22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分裂国家。该罪的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由于这宗案件在区院审讯,法庭最多可判监7年。控方于辩方求情前,提交一个英国案例,并指有关条例订明于情节较严重的情况下,法庭不应判处条例所订的最低刑期以下的刑罚,辩方则力陈本案情节的严重性未达此情况。 辩方续求情,指出被告成长历程令人心酸,他自小与家人疏离,读书及工作亦颇不顺利,生活亦比较孤独,没有特别个人兴趣、嗜好或理想。在2019年,被告仍不甚参与,但及后如他自撰的求情信中所言,在参与一些「和你sing」等活动后,感觉可与他人有接触及聚会,这亦或许促使他参与本案。而被告并非鼓吹暴力行为者,他在信中亦反对市民抱持仇恨,及无法接受私了行为,另心理报告指被告没有问题。 法官陈广池留意到被告在开审第一天便写下求情信,更「好似好自豪咁写第二代美国队长马俊文敬启」,而心理报告指被告对自己有良好认知,惟他却有兴趣接受心理辅导介入,质疑他没有问题又何需接受心理介入。辩方则回应指心理学家见被告以往较孤单,或认为辅导的介入或会对被告有好处,并强调被告的行为对他人构成的危害非常少,本案的严重性较《港区国安法》首案的唐英杰案低。

煽动分裂国家表证成立「二代美国队长」不作供

有「第二代美国队长」绰号的示威常客马俊文,被指于去年8月至11月间违反《港区国安法》,多次在街头及媒体访问时公开宣扬涉及分裂国家的口号,因而被控一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他否认控罪于区域法院受审,控方昨日(29日)举证完毕后,法官裁定控罪表面证供成立。至今日(30日)辩方向法官表示,被告决定不作供,亦不传召辩方证人。法官遂将案件押后至下周二(10月5日)听取结案陈词,并定于10月25日裁决。 30岁被告马俊文,被控于2020年8月15日至11月22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涉20次全港各处宣扬「港独」 「二代美国队长」涉违国安法宣港独案件区院开审

被人称为「第二代美国队长」的无业男子马俊文,涉于去年8月至11月间违反《港区国安法》,多次在街头及媒体访问时公开宣扬涉及分裂国家的口号,因而被控一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马今(28日)在区域法院否认控罪,案件开审。控方指被告于20个场合中,不断公开宣扬香港独立,借此煽动他人分裂国家。 30岁被告马俊文,被控于2020年8月15日至11月22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控方一度欲把被告于另一宗案件中作供的证供纳为控方开案陈词,并欲将之呈堂,但被辩方反对。法官陈广池最后不批准控方于控方举证阶段引用有关证供,但表示控方可在适当时间再作申请。 控方开案陈词指被告于涉案时间,在全港各处商场、政府总部外及警署外的公众地方,不断公开宣扬香港独立,借此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其煽动行为包括重复高叫,或带领市民叫喊口号,又展示印有口号的纸张,包括「香港独立唯一出路」、「香港人建国」、「民族自强香港独立」及「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等。而被告又曾于接受访问时宣掦港独思想,表示其诉求乃香港独立,又认为《港区国安法》只是装饰,「情况好似冲红灯一样,你冲得几次慨,渠咪比个警告你啰,再冲多几次,你唔听慨,咁佢哋带你上警车,上番个15分钟慨遵守交通规则课程,跟住就放你走喇」。被告又认为「光时」口号的意思乃是夺回香港主权,及实现香港独立的革命。 控方指被告亦呼吁学校之间讨论香港独立,又呼吁公众每月的8,15、21、22及31号这5个日子聚集呼叫口号,「宣扬独立意志」,酝酿下一场时代革命来临。被告称自己即使被捕,仍会继续行动,又认为讨论及宣扬香港独立并不犯法,集会及叫口号乃基本权利。被告并在其社交网页及Telegram帐户中发文,呼吁公众出席集会等。被告期间先后6次被捕,前5次被捕获警方保释后,亦有接受传媒访问,重复相关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