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耀宗:提请人大释法不算复杂料有足够时间处理

乱港黑手、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违香港国安法,获批聘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来港辩护。行政长官李家超对此向中央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以厘清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或大律师可否参与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高等法院日前批准将黎智英案押后至12月13日再提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今日(4日)在电视节目表示,今次提请人大释法不算复杂,相信有足够时间处理,但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该议题「临时临急」开会讨论的可能性不大。 谭耀宗指,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般会在12月底召开例行会议,但具体开会日期,以及议程是否包括特区政府提请人大释法的讨论,就仍需等待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 谭耀宗说,在牵涉国家安全的案件中,不容许海外律师代表被告,与香港国安法的立法精神和逻辑吻合,强调国安法属大陆法制度下订立的条例,如果用普通法角度理解,就可能「对不上号」。他又指,国安法条文已订明,在特殊情况下,如果涉及国安的案件不可在香港审理,就应该移送内地法院审理,但他不会猜测黎智英被移送内地审理的机会。

谭耀宗:黎智英案涉密 海外律师参与违国安法立法原意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今日(3日)接受电视台节目访问时表示,就黎智英违国安法案件聘请英国籍律师Tim Owen一事发表看法,指案件牵涉国家机密,容许海外律师参与,是与国安法立法原意不吻合。 「这些控罪可能和外部势力有关,你还要聘请海外的人来?」他续指,虽然现行香港国安法中没有列明此项要求,但认为在构思相关法例的要求较其他法律高,故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修改条文,说明制定国安法的原意。 谭耀宗:「我觉得可能是澄清,说明制定香港国安法立法的原意或精神是怎样一回事,而且法例想达到什么目的,当然亦可以修改条文,在那方面再加以说明亦可以,但最后用什么办法?走哪一条路?我觉得要留待专家决定。」

黎智英聘英大状就国安案件代抗辩 议员指不宜由外籍律师处理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早前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获准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来港抗辩,不过律政司不服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终院明日(25日)将会开庭处理。有议员指涉及国安法的案件,不宜由外籍律师处理,忧产生「政治尴尬」。 身兼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的议员梁美芬表示,不会就个别案件作出评论,但认为涉及国安法的案件,有外籍律师参与并不合适,指处理这类型的案件时,牵涉不少国家机密,担心外籍律师参与案件会产生利益冲突,在外部政治压力,可能会引起「政治尴尬」。 上诉庭早前判辞指出,未见到黎智英的案件会涉及国家机密,即使审讯有机会涉及机密资料,亦无正当理由怀疑Tim Owen会违反《港区国安法》第63条的保密原则,又认为Tim Owen受到当地法律约束,不认为他离港后会违反守则。法庭亦认为Tim Owen来港代表黎智英,不会损害《港区国安法》的立法目的。